一、公司成立背景
昆明柴石滩水库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柴石滩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经济性质为国有经济;注册资本金人民币贰亿元,经营范围:水利发电、供水,兼营旅游服务。注册地:宜良县北古城镇柴石滩村。与中电投公司以股份制形式组建昆明柴石滩发电有限公司,水库开发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柴石滩公司承担着柴石滩水库建设期间资金筹措任务,水库于2002年7月工程全面完工, 2012年竣工验收。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柴石滩大型灌区建设及库区经营开发,公司改制为国有法人独资公司,更名为昆明柴石滩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孙智明,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供水;旅游服务;风景区、山泉水、水利开发经营和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下设综合部、财务部、经营开发部、物业管理部4个部门,在岗职工26人。
三、公司定位
(一)打造昆明市市级水利发展平台
作为农投公司业务发展的水务板块,柴石滩公司承接农投公司作为昆明市水务投融资公司对于昆明市水务项目的建设职能,积极参与到昆明市水务事业的融资建设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水务事业中的职能,为昆明市的水利建设,水利资源的优化做出贡献。
(二)打造全面发展的实体公司
依托昆明柴石滩水库资源,有效合理开发利用昆明市的水资源,力争将柴石滩公司打造为由稳定现金流,有实体经营,全面稳健发展的现代型国有企业。
四、企业业务发展板块
1.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
为推进水利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农村水利灌溉和居民用水条件。昆明市拟建设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2015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昆明市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农经[2015]1542号)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审批灌区项目建议书。柴石滩公司将根据昆明市政府批复意见,依托库区的114636亩(按实际测量为准)国有土地资产,履行市级水利融资平台的职责,为项目筹集市级所需配置资金(具体金额以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和昆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准)。推进灌区项目建设融资建设管理,依托柴石滩水库大型灌区发展拓展昆明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2.宜良九乡明月湖(柴石滩水库)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项目
柴石滩水库北与嵩明、马龙毗邻,东与陆良、石林接壤,西南与澄江隔江相望,西与呈贡县相邻。占地114636亩(按实际测量为准),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已完成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并挂牌。11月30日,取得国家水利部文件,确定 “宜良九乡明月湖水利风景区”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公司将以此水库为基础,确保水工程安全、水环境维护良好、水资源保护到位,以市场为导向,以优美的水库水域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舒适宜人的气候环境、丰富多样的物产等资源为依托,在现有的工程功能的基础上将明月湖充沛的水利资源进一步加以开发利用,努力将明月湖水利风景区打造成为集水域观光、休闲度假、户外运动为一体的生态环境良好、山水风光优美、项目特色突出、服务设施完善的水利风景区,从而在整体上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的局面。
同时与石林风景区和九乡风景区形成互补,充分利用水库片区资源特别是水库渔业资源和坝后大量的土地资源,建设具有特色的大型旅游接待中心,弥补周边的石林风景区和九乡风景区接待能力不足的缺点,打造以“九乡—柴石滩—石林”为一体的“地下—山水—地上”风光旅游产业带,带动周边县区旅游产业发展。
3.供水产业
作为昆明市内产水量最大的大二型水库,柴石滩水库已被省、市人民政府列入昆明市和滇中产业新区的后备水源,待水库水质改善,条件具备的情况后,柴石滩公司将承担市级调水工程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库区148平方公里的优质资源,寻找优质水源点,大力发展供水业务,拓展公司业务范围,丰富公司农业产业链。
4.柴石滩水库发电项目
在确保完成柴石滩水库蓄水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电站供水计划,加强电站的管理,保障电站发电量,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5.现代化绿色农业
充分利用库区内相对平坦的山坡,依托库区便利的交通和充足的水源条件建立绿色蔬菜基地及养殖基地,拓展绿色农产品市场,形成公司绿色蔬菜食品产业链。
(三)企业未来发展的目标及任务
依托“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建设有利契机,柴石滩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到国家级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柴石滩水库大型灌区项目、库区资源发展旅游及相关产业、农业产业化基地等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中,力争于2017年实现项目开工建设。以保障农投公司后期相关投融资业务及灌区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在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发展相关产业化项目,逐步实现商业化转型。